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医保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4〕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医院的诊疗效率和医疗资源的共享利用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商水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商水县中医院于2024年10月31日在集团总医院召开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专项会议,严格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检查和检验在疾病诊断和治疗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往往难以直接互认,这不仅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也影响了医疗服务的效率。那么,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它又是如何实现的呢?本文将为您揭开这一话题的神秘面纱。
一、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对彼此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查的一种机制。这意味着,患者在一家医院进行的检查检验,其结果可以在另一家医院得到认可,无需再次进行相同的检查。
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意义
1. 减轻患者负担:避免了重复检查,减少了患者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2. 提高医疗效率:医生可以更快地获取患者的准确信息,从而做出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
3. 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有助于打破医疗机构之间的壁垒,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如何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 标准化检查流程:确保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方法、标准和流程尽可能一致,这是实现结果互认的基础。
2.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通过电子健康档案等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3. 加强质量控制:对参与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检查结果互认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为互认机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四、可不与互认的10种情形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或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3.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8.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五、互认范围
全省同级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属互认项目的,原则上应予认可;全省各医联体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
果,应互相认可。
总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医疗改革措施。它不仅能够减轻患者的负担,提高医疗效率,还有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机制将在更多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类的健康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河南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试行)


河南省首批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试行)



